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目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并公布。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目錄作出補充規定,但不得低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管理層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職業衛生庫(以下簡稱庫),并根據需要聘請庫參與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工作。
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按照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設計依據;建設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預測;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分布,并對防控性能進行分析;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分類分級監管的原則,將建設單位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按照監督檢查計劃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實施一體化監督檢查,對發現的行為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對行為情節嚴重的,應當按照規定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